出台试行办法,最高奖励1000元
本报讯记者许悦、通讯员罗思轩报道:近日,外来工吴某喜滋滋地从广州市萝岗区司法局负责人手中接过了200元的奖励金。“真没想到,政府不光解决了我的工资拖欠问题,还能拿到奖金”。
萝岗区司法局日前出台了《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(试行)》。在该区内发生的劳资、卫生、征地、工程、医疗、山地(林)权属、土地承包(边界)、社会保障、环境保护、商品房购买等社会矛盾,市民一经发现,并及时向区、街(镇)司法行政部门报送的,核实无误后将给予报送人200元到1000元的奖励。
近日获得奖金的吴某是萝岗区东区街某制衣厂工人。他和其他十多名工人在该厂工作3个月,未能得到一分钱工资;吴某在追讨工资时还受到老板的威胁和责骂。吴某及时将消息报告给了该区司法局。萝岗区司法局获悉此事后,会同劳动等部门,介入调处,严厉批评了工厂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,使该纠纷以平和的途径得以解决。事后,萝岗区司法局对主动报送该纠纷信息的吴某给予了200元的奖励。
(编辑:Winzi)
(本文来源:金羊网-羊城晚报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