围绕“灾后重建,我能做什么?”这一话题,昨天不少市民积极建言,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。“灾区群众和当地政府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”是昨天不少市民观点的主旨。昨天来自市建委和市安监办的两位基层干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。
王锋君(市建委城建处处长):
应发挥主体作用 依赖心理要不得
我们要建立长期的管护意识,因为建设毕竟是短期的,管护才是长期的;而援建单位为我们建好房子后,我们应该发挥主体作用,好好地管理房子。
我们遇到过一个受灾群众不愿意住进活动板房,一问他原因,他居然回答:“我一住进去,你们就完事了;你们走了,我们怎么办?”这种想法不仅可笑,而且短见。援建方做的是临时性的、救急的工作,他们不是我们的“保姆”,人家不可能一直呆在这里为我们无偿服务。今后房屋的管理、维护都是我们自己的事。
在一些地方,当地政府也有这种思想,明明已经达到入住条件的房子,却还觉得不行,非得援建单位把什么工作都做完了,没有一点问题了,才愿意入住。这一方面大大影响了入住的进度,一方面说明了这些地方领导存在严重的依赖心理。有问题并不可怕,就算入住了,问题也会接踵而来,关键是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去解决问题。什么都要由援建单位弄完善了、包干了,这种思想是很错误的。
廖建维(市安监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处副处长):
自己多动一点手 问题就会少一些
因为前阶段援建单位为了尽早让受灾群众住进板房,更多地是在抢进度,防雷设施安装得不是很到位,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。现在由于雨季来临,防雷问题应该引起注意,我们建议当地政府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在已经建好的板房中加设防雷设施。
我们很赞同“援建”不是“包建”这一观点,所以此次专门召开会议,要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行动起来,为保障灾区群众的生活安全,将防雷设施增添上去,不要什么事情都要援建方做完自己多动一点手,问题就会少一些。
援建单位把过渡安置房给我们修好了,我们一定要珍惜援建单位的劳动成果,有安全意识,防患于未然,不要有“反正也是政府给我们的,我们又没花钱,随便整”的想法。我们在工作中就发现,一些已经入住的群众欠缺安全意识,有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。当然,对于入住群众,我们也要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,要求他们不能私拉乱接电线、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。现在板房内提供的电线、插线板等只能满足大家基本用电需求,像电炉等这样大功率的电器是禁止使用的,一旦短路引发火灾,后果不堪设想。入住群众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新居所。
本报记者 袁弘 裴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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