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庾向荣
敲锣、打鼓、扭秧歌、放鞭炮、摆宴席,这热闹的一幕出现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咸宁侯村。村民称,6月13日是前村书记张某及其弟出狱的日子。(6月15日《新京报》)尽管罪犯也有基本的人权,但如此大张旗鼓地为其接风,不仅混淆了是非荣辱等基本的道德观念,更是对主流价值观念的蔑视和挑战。
尽管一位刘姓村干部称这不是张某个人的意愿,村委会也未参与此事,但从整个事件的过程中,明显可以感受得到张某这位前村支书的“威力”所在。如果没有张某的默许和纵容,村民果真会自发地组织接风?这些人要么是既得利益者,希望张某能够官复原职,让他们继续享受“过去的好时光”,要么是惧怕张某兄弟东山再起,趁早表表忠心。
值得警惕的是,当地基层组织在此事件中的暧昧令人心寒。报道称,当日乡党委书记曾致电要求不要太张扬,说明村民“自发”组织的迎接活动并非临时之举,而是早有预谋,不光在村里有影响,连乡党委也有所知。对如此公开的示威国家法律,作为一级组织非但未予批评阻止,反而采取了看似提醒实质默许的方式,其暧昧由此可见。
张某因故意犯罪入狱两年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规定,早该开除党籍,但乡党委两年未予批复,缘由何在?莫非乡党委还有什么顾忌?那么,可不可以大胆地推测:正是当地基层组织的暧昧导致了罪犯的张扬?
□庾向荣(江苏 法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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